指示表的计量技术要求,指示表校准,仪器校准

日期:2016-07-04 / 人气: / 来源:未知

第二節   指示表的的計量技術要求
一、外觀要求
指示表的表蒙應透明潔淨,不應有氣泡的明顯的劃痕;表盤刻線應清晰平直,無目力可見的斷線和粗細不勻;測頭上不應有碰傷、銹蹟、斑點和明顯的劃痕;其它表面上不應有脫漆、脫鉻和毛刺,以及影響外觀質量的其他缺陷。
表面上必須有製造廠名或商標、分度值和出廠編號。
使用中和修理後的指示表,允許有不影響使用準確度的外觀缺陷。
二、各部分相互作用
1、表圈轉動應平穩靜止應可靠,與表體的配合應無明顯的松動;
2、測杆的移動及指針回轉應平穩、靈活,不得有跳動、卡住和阻滯現象;
3、指針應緊固在軸上,測杆移動時。指針不應鬆動;
4、緊固指示表裝夾套筒後,測杆應能自由移動,不得卡住。
三、指針與表盤的相互位置
1、指示表的測杆處於自由狀態時,調整表盤零刻線和測杆軸線方向重合,此時指針位置應符合如表所示要求。
 
 
表盤刻度型式 指針對零刻度左上方
50 4~12
100 8~25
200 16~50
 
2、指示表測杆行程應超過工作行程終點,超過的行程應滿足如表所示要求。
類別 測量範圍(mm) 表盤刻度型式(分度) 超過終點的行程不少於(mm)
百分表 0~3 50 0.3
0~5,0~10 100 0.5
千分表 0~1,0~2
0~3,0~5
100 0.05
200 0.10
3、轉數指針對准任何整數時,指針位置應符合如表所示要求。
別類 指針偏離零位應不大於
百分表 15
千分表 20
 
4、轉數指針與表盤刻線方向應一致,無目力可見的偏斜,指針末端上表面至表盤之間的距離應不超過如表所示要求。
 
類別 表盤刻度型式(分度) 指針末端上表面至表盤距離(mm)
百分表 50,100 0.9
 
千分表
100 0.9
200 0.7
5、指針末端應蓋住短刻線長度的30%~80%。
四、指針末端及表盤刻線寬度
應不超過下表所示要求。
 
 
 
 
 
類別
測量範圍
(mm)
表盤刻度型式
(分度)
表圈圈直徑
(mm)
指針末端及表盤刻線寬度
(mm)
 
百分表
0~3 50 42 0.10~0.20
0~5,0~10 100 >42 0.15~0.25
 
 
千分表
 
0~1,0~2
 
0~3,0~5
 
100
42 0.10~0.20
>42 0.15~0.25
200 >42 0.10~0.20
五、測頭測量面的表面粗糙度
對於鋼制測頭,不應超過Ra0.1;
對於硬質合金測頭,不應超過Ra0.2;
對於寶石測頭,不應超過Ra0.05。
用樣塊比較法檢測。
六、裝夾套筒直徑Φ8,用千分尺檢測。
七、測力
應不超過下表所示要求。
類別 測量範圍(mm) 最大測力 單向行程測力變化 同一點正反向測力變化
 
百分表
 
0~3,0~5
0~10
 
1.5
 
0.5
 
0.4
千分表 0~1,0~2 1.5 0.4 0.4
0~3,0~5 0.5 0.5
用分度值不大於0.1N的測力裝置檢測。
八、示值變動性
應不超過表5.7的要求。
表5.7
 
類別
 
測量範圍(mm)
示值變動性 測杆徑向受力對示值的影響(µm)
0級 1級 0級 1級
百分表 0~3,0~5
0~10
3 5 3 5
 
千分表
0~1,0~2
0~3
0.3 0.5 0.3 0.5
0~5 0.4 0.5 0.4 0.5
 
九、測杆徑向受力對示值的影響
應不超過表5.7的要求。測量時,用半徑為10 mm的半圓柱側塊(量塊附件)在具有平面工作台的剛性表架上檢測。
對百分表,其示值誤差和回程誤差應不超過表5.8的要求。
對千分表,其示值誤差和回程誤差應不超過表5.9的要求。
表5.8
 
 
準確度等級
百分表示值誤差(µm)  
回程誤差
(µm)
任意0.1mm 任意0.1mm 工作行程
0~3mm 0~5mm 0~10mm
0 5 8 10 12 14 3
1 7 10 15 18 20 5
 
表5.9
 
測量範圍
(mm)
千分表示值誤差(µm) 回程誤差
(µm)
任意0.2mm 工作行程
0級 1級 0級 1級 0級 1級
0~1 3.0 3.5 4 5 2.0 2.5
0~2 5 6
0~3 3.5 4.0 7 8 2.5 3.0
0~5 8 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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